規格說明: |
◆ 碎紙張紙:10 張 |
◆ 具備自動送紙功能:最大張數300張 |
◆ 碎紙尺寸:A4 |
◆ 碎紙細度:4mm x 10 mm |
◆ 碎紙形狀:細密狀 |
◆ 可碎物:CD、信用卡(一張) |
◆ 碎紙速度(每分鐘):2.5 公尺 自動為5公尺 |
◆ 加密功能 : 四位數密碼鎖保護文件 |
◆ 入口寬度:225 mm |
◆ 可容納量:53 公升 |
◆ 機器重量:18.5 公斤 |
◆ 機器尺寸:470L x 408W x 705H mm |
◆ 機器電壓:110V~120V/60HZ |
◆ 通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,安全更有保障 |
使用方法說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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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開啟 : 將電源開關打開至AUTO 狀態此時機器進入待機狀態並可碎紙 |
l 在手動模式下: |
將機器所能允許的紙量紙張放入進紙口,機器會自動把紙粉碎 |
l 在自動模式下: |
最大碎紙量為每次300張,將紙張置入碎紙機後方之進紙槽 |
機器便會自動吸入紙張,並且做碎紙之動作,碎紙完畢後 |
馬達會自動停止運轉 |
碎CD、信用卡時,為了保護您的機器,建議每次只碎一張 |
2、反轉:將開關撥至"退紙"或"反轉" |
碎紙機進入反轉模式,且馬達會反轉以至於推出紙張 |
3、關機:將開關撥至停止碎紙機將切斷電源,進入關機狀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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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 |
l 請勿將膠帶、貼紙等具有黏性之紙張,放入碎紙機中銷毀 |
此舉動會造成膠質黏著於碎紙機刀具之上,進一步導致於刀具 |
毀損及基座損傷,正確的使用方式能讓碎紙機有著更好的效率 |
及更長的使用壽命。 |
l 請定期潤滑刀具並清潔進紙傳動之橡膠滾輪,滾輪請用中 |
性清潔劑或清水擦拭便可。 |
產地: 中國
FILUX碎紙機"說明書"內含" 碎紙機專業保養潤滑油包6片"
*機器基本保固ㄧ年
*機器保固ㄧ年、鋼刀保固一年(機型如下):
CB-50 / FC-801C / FC-802C
*機器保固ㄧ年、鋼刀保固2年(機型如下):
FC-100 / DQ83M / FC-102M / FC-155QB / FC-121P / FC-151P / FC-156QW /
FC-10XM / FC-3110 / FC-122M / FC-250C / FC-910D
*機器保固ㄧ年、鋼刀保固5年(機型如下):
AF-100 / AF-Q110X / A150C / A300 / A-Q170X / A-Q170X / A600 / A-350MB PLUS+
【碎紙機使用注意事項】
1.使用碎紙機前,請詳閱使用說明書。
2.插電前,請檢查使用電壓是否與機器核定電壓相符,並使用安全合格的插座,避免與過多電器共用延長線。
3.在任何情況下,嚴禁讓孩童、老人操作碎紙機。
4.電源開啟時,請留意頭髮、領帶、絲巾、衣角、項鍊、手指…等,勿靠近碎紙入口。
5.請勿使用任何物品排除卡紙。例如:筷子、筆、螺絲起子、尺、剪刀、手指…等。
6.請勿碎金屬紙、金屬片等含金屬製品、塑膠袋、膠片、膠帶、貼紙、過厚過硬紙類…等等物品。
7.短期不使用,請關閉電源;長期不使用,請拔除插頭。
8.禁止使用不明噴劑或液體噴入碎紙機中。
9.避免陽光、強光直接照射到入紙口電眼,造成機器感應導致空轉。
10.如有故障,切勿自行拆解機器,避免發生危險。
※碎紙機商品於出廠前每台都會經過品檢測試,裁刀上會有潤滑油,以及裁刀及集紙桶內皆會有少許測試用紙屑,皆為全新品之正常現象。
**由於(Marathon /CORONA /BAIJI)品牌碎紙機,機頭頗有重量。建議消費者在收到貨品時,能妥善保存包材及紙箱,以備日後送修時,有合適及完整的包裝,避免運送過程中機器受損。”
配送:
●一般常態商品於當日16:00前完成訂購程序,位於非偏遠地區之客戶將於隔日(不含例假日)收到商品。
●台灣本島其他偏遠地區客戶,商品將於2~3日內(不含例假日)送達。
●離島地區則視實際貨運條件而定。
●家具類、大型商品、訂製品及特殊商品,將由本公司客服人員與您聯繫確認配送日期。
運費標準:
●單筆訂單滿 1,000 元免運費,如單筆訂購金額不足 1,000 元,則須支付 100 元的運費 。(外島地區,運費另計; 大型材積無法以宅配寄送之商品,運費另計,歡迎來電洽詢客服)
●離島及偏遠(非都會區)請電洽客服中心查詢相關運送費用。
退貨: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線上購物消費者享有商品出貨之後七天審閱期之保障(包含六日),但審閱期並非試用期。 請您退回商品時保持原交付狀態且包裝完整,否則恕不接受退訂。
您於史泰博購物網所訂購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,本公司提供優於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之十天猶豫期。 請到史泰博購物網之[訂單查詢]功能下,選擇[退貨申請]做登錄,您也可以發電子郵件到客服信箱 service@stapro.com.tw或請於我司營業時間內撥打客服專線4128288,我們將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※ 以下情形恕無法接受商品退換貨
(1)收受之商品超過十天猶豫期。
(2)在不影響您檢查商品情形下,將商品包裝(含外箱)毀損、封條移除、吊牌拆除、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情形。
(3) 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,致商品有毀損、滅失或變更者。
(4) 商品說明頁特別載明不可退貨之商品。
(5) 五金工具相關商品因使用後即無法還原,故購買前請先確認,一經使用恕不退換(例如:已加熱過的烙鐵、已經剪裁使用的各類工具鉗、 線材…等等)。
(6)大型商品(家具、白板...等)送達後,若因個人喜好或場地因素...等; 非商品本身瑕疵問題,要求退貨或更換其他款式商品,須收取因出貨產生的運費、包裝費、樓層搬運費等費用(退貨產生相關費用,請洽客服人員)。
(7)訂製品、接單生產品,恕不接受任何理由之退貨,下單前請先向客服人員確認好需求。
(8) 消保法規定經行政院公告之但書合理例外之情事:
1.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2.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3.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4.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5.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6.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7.國際航空客運服務。
舊家具回收
舊家具屬大型廢棄物無法隨意丟棄,本公司家具配送僅配送您購買的商品,無法提供舊家具回收,敬請見諒。
家戶可撥環保局電話,由轄區清潔隊預約收運。環保署回收專線 : 0800-085-717
※其他退貨應注意事項:
(1) 商品退貨時,請於簽收貨品後十日內(含六、日),請於我司營業時間內撥打4128-288與本公司客服人員聯絡,本公司退貨皆以銷貨折讓進行,退貨時請附上銷貨折讓單,以利辦理退貨事宜。
(2) 退貨的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 (包含主機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說明文件、贈品等)。請以原使用之包裝紙箱將換貨或退貨商品包裝妥當,若該紙箱遺失,請使用其他紙箱包裝在商品原廠包裝外,請勿直接在商品原廠外盒/箱書寫文字或黏貼他物。
(3) 退貨的商品若有搭配本公司行銷活動所贈送的之贈品,必須於退貨時一併退還。
(4) 部份商品基於智慧財產權保護、回復原狀困難、食品及個人衛生等因素, 商品一經拆封或經使用即可能影響退(換)貨權利,請消費者購買前務必確認清楚。
(5) 本公司出貨之每箱/包裝之商品均經錄影監視封箱作業並以數位方式存證,客戶如對收到實際商品內容與交貨單記載之內容有疑慮時,會以調閱數位錄影核對作為實際出貨的依據。
(6) 若退貨後訂購商品總額未達本公司優惠之免運標準新台幣 1,000 元,則原始訂單將加計公告之運費,並於退貨應退回之價款中扣除。
(7) 須要退貨時,請先與客服聯繫後索取退貨單號碼,若於10日內需再加退商品,請自行負擔寄送運費。為避免爭議發生,自行寄回商品損壞恕無法退貨。請確實驗收商品後再進行辦理退貨,商品優惠恕無法合併訂單計算。
[維修及檢測費用]
●商品於保固期內
1. 若因產品本身品質不良所造成的故障,由本公司吸收所有維修及檢測費用。
2. 若因人為因素或其他非正常保固範圍內之損壞(如: 泡水、重摔、過度使用..等),本公司將依原廠實際更換零件與各項維修費用,報價予消費者,由消費者自行負擔費用。若消費者在送回原廠檢測後不維修,消費者仍須負擔由原廠所訂定的檢測費用,及商品寄還的運費。
●商品已過保固期
1.經由史泰博銷售之商品,本公司可提供代送原廠維修的服務,並依原廠實際更換零件與各項維修檢測費用,報價予消費者。若消費者在送回原廠檢測後不維修,消費者仍須負擔由原廠所訂定的檢測費用,及商品寄還的運費。